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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稿: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26-09-17


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公办本科院校,中央驻闽有关单位,省创新实验室,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与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省高层次人才战略储备,根据《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2025-2029年)》(闽委人才办〔2025〕9号)文件精神,结合“八闽英才”培养计划总体安排(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计划为其子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新申报人选以及需继续支持的滚动支持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名额

(一)推荐程序。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相关单位推荐〔或3名(含)以上同一学术领域的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书面推荐〕的方式。其中,省直有关单位按程序推荐所属单位符合条件人选;部属本科高校、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省农科院、省创新实验室,以及中科院福建物构所、中科院城环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按程序推荐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人选;省国资委按程序推荐省属国有企业符合条件人选;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按程序推荐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包括设区市属高职院校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本科学校、民营企业等非公组织)符合条件人选。

滚动支持人选由推荐单位按上述程序推荐。

(二)遴选、推荐名额。全省将遴选若干名优秀科技人才进行重点培育。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省国资委推荐人选各不超过2名,其他推荐单位推荐人选各不超过1名。通过3名院士书面推荐的,每个推荐单位此类人选不得超过2名。

滚动支持人选推荐不占用各单位上述推荐名额。

当年度已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雏鹰计划”等“八闽英才”培养计划其他子项目,或已入选且在其他子项目培养期内的,不得再申报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作为人选推荐。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新申报个人条件。新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国籍不限。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全职受聘于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闽单位)工作满一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4.具有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学术水平。

(二)滚动支持人选条件。申报滚动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2.个人为第二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培养期内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突破,但尚未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4.全职受聘于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闽单位),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三)单位条件。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所在单位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视人才培养工作。

2.科研氛围良好,具备支持培养对象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科研条件。

3.能为培养对象制定个性化、制度化的培养方案,并提供适当配套经费。

三、申报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推荐函1份,须说明人选推荐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以及对所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意见。

(二)《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1份(每位申报对象)。

(三)《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1份。

(四)《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书》20份(含原件5份)、A4纸双面打印。若为院士推荐的,须同时报送《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

(五)用人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培养方案(见附件4)20份,其中原件1份、A4纸双面打印。

(六)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A4纸规格):

1.证明材料目录;

2.《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书》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体现创新水平的材料;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台湾省候选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七)申报滚动支持人选还需提供一份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培育期总结报告(含当时设定的目标完成情况、代表性成果清单及佐证材料)。

(八)光盘2张,内容包含推荐函(Word格式)、《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excel格式)、《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书》(Word及PDF格式)、《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PDF格式)、培养方案(Word及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电子文件。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公章。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包含涉密内容,如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并取消有关候选人评审资格。

四、评审办法

省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者,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候选对象。

五、有关要求

(一)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和支持工作是解决我省特级人才严重不足的重要举措。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育,加快培养能够站在科技发展前沿、取得重大发明创造和重要研究成果的特级人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要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切实把最优秀、最具有竞争力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及相关推荐单位须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人选须在推荐单位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三)《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书》《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等表格可从省科协门户网站(http://www.fjkx.org/)“公示公告栏”下载。请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曾金枫、王大飞,电话:0591-86270615、86270619,邮箱:gzyx530@163.com,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401室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邮编:350001)。

 

附件:

1.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书

2.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

3.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申报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

4.第五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

5.培养方案(模板)

 

福建省科协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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